
国务院印发的《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一部署首次将农村养老问题置于城乡融合发展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框架内,为破解农村养老困境提供了物质基础。
长期以来,农村养老面临着养老金水平低、养老设施匮乏、服务网络缺失和精神生活单调等困境。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乡村振兴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张琦指出,《规划》提出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志着农民权利保障正迈向实质均等化,是国家发展理念从“投资于物”转向“投资于人”的具体体现。
《规划》还提出“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意味着2亿多农民工的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和社保等公共服务不再因户籍身份被隔绝在城市外。这有助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对人的束缚,实现公共服务“随人走”的制度安排。
专家史志乐表示,过去“新农保”“新农合”解决的是“有没有”的问题,现在提高养老金、下沉医保基金、覆盖养老服务,回应的是农民能否“体面地老去”这一核心关切。从“身份绑定”到“权利随行”,公共服务与户籍脱钩,打破了长期以来“人在外地、权利却留在原地”的困局。
此外,《规划》还提出稳步提高医保基金在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比例、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以居家养老为基础大力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加强对农村孤寡老人等的探访关爱等举措,全面织密农村社会保障网。
专家建议,下一步应建立基础养老金“定额+比例”调整机制,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倾斜补贴;同时推动医保、养老、教育等信息的跨省实时流转与衔接,确保农业转移人口“流得出、接得住、用得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