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实践——
锐意改革创新机制
蒋宏坤:苏州市自2008年被江苏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区,之后又被列为国家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我们紧紧抓住改革试点重大机遇,积极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现实路径,基本建立了城乡一体规划、富民强村、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公共服务均等化等五方面的长效机制,走出了苏州特色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路子。
苏州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采取了“五大举措”:
第一,苏州基本建立了土地利用规划、城镇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四规融合”的规划机制。在规划引导下,积极推进农民居住向社区集中、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鼓励农民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目前,全市90%的农村工业企业进入工业园,91%的承包耕地实现规模经营,49.5%的农户实现集中居住,累计46万户、130多万农民实现了居住地转移和身份转变。
第二,苏州大力发展以股份合作为主的新型集体经济,走出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的强村富民之路。到2012年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到1205亿元,村均稳定性收入582万元。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农村各类新型股份合作组织141家,累计达到4069家,持股农户比例超过96%。
第三,苏州在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中,坚持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优先领域、作为富民强村的重要途径、作为优化生态的战略举措。全面落实优质水稻、特色水产、高效园艺、生态林地“四个百万亩”农业布局。出台了生态补偿政策意见,提高对基本农田、水源地、重要湿地及生态公益林的生态补偿力度,对保护的水稻田按每亩400元予以生态补偿。
第四,苏州持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全市林地绿化面积达到203万亩,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9%,65%的村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特色鲜明的镇村体系。
第五,苏州还创新城乡一体社保机制,实现“三大并轨”,2011年7月率先实现城乡低保并轨,低保标准经过两次调整提高到目前的每人每月630元。2012年底,全市城乡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并轨。
当前,苏州正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努力在新型城镇建设、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持续增收、现代农业园区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公共服务均等几方面实现新的更大跨越,始终保持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