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特产如何扬出大名声

   2013-02-16 农民日报—中国农业新闻网16310

  拆解招:培育农业品牌新型经营主体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强调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针对当地特色农产品的种植大多需要特殊的地域条件,并且经营分散的特点,茂名在培育农产品品牌经营主体的主要思路是,特别重视在分散经营但连片的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中培育和发展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注册产品商标,将连片种植的特色农产品打造成品牌,以品牌效应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茂南区公馆镇的下垌开发区的农民,大多有种植蔬菜的传统,生产经验和种植技术丰富。依托这样的优势,有着20多年蔬菜种植和销售经验的陈德权带头,成立了旺山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我让你种什么,你就种什么,而且要按照我的方式种。”对参社农户的要求,旺山蔬菜合作社理事长陈德权很明确,“这是唯一的要求。社员种植我要求的品种,就能保证产品的销路;按照合作社统一的标准生产,才能保证产品的质量。”合作社请教了广东省农科院的有关专家,引进适合当地种植的优质蔬菜种子,优惠提供给农户种植。同时与农科院蔬菜研究所签订了“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共建协议书,建立了生产记录和产品质量安全溯源制度,提升蔬菜标准化种植水平。如今,合作社注册了“旺山牌”蔬菜商标,制作技术规程、生产标准等宣传牌,印制宣传单1万余份,设计制作了10多种包装箱和1万多份宣传单,加大对“旺山”品牌的宣传。在销售方面,组织社员对“订单”收摘的蔬菜进行分品种、等级、规格,统一包装销往全国各地,加强品牌的辨识度。
  
  正是坚持这样的原则,旺山合作社实现了标准化生产和订单销售。现在合作社有试验基地230亩,标准化生产基地1280亩,带动周边3000多户农民种植面积达6000亩。凭借着对生产技术的控制和品牌效应的增强,2011年合作社盈利360万元,社员分红2800元。
  
  为了鼓励类似旺山这样的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发展出独具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去年茂名市政府安排安排了500万元用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万元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和新增省级龙头企业奖励,无疑给生产销售风险大的农业经营主体添加了联合壮大的催化剂。
  
  现有农产品企业的产品基本上停留在粗加工上,精深加工产品少,高科技产品更少。农民增收困难,很大程度在于农产品的附加值低,科技含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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