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网商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让牛羊卖到迪拜

   2012-09-22 大众日报 15350
核心提示:本报杭州讯 嘉祥县黄垓乡村民孟宏伟通过淘宝接到了来自迪拜的千万元大订单,这个只在照片上见过帆船酒店的农民,把村里养殖的500头奶牛、3000只绵羊漂洋过海卖到了迪拜。

本报杭州讯 嘉祥县黄垓乡村民孟宏伟通过淘宝接到了来自迪拜的千万元大订单,这个只在照片上见过“帆船酒店”的农民,把村里养殖的500头奶牛、3000只绵羊漂洋过海卖到了迪拜。如今他已年销10万头活牛羊。

  “没人相信农村里的活牛活羊也能用网络来卖,但我们的客户就是全部来源于网络。农村人如果用上互联网,收获的效益可能比城里人还多。”孟宏伟说。经过几年发展,黄垓乡周边近千家养殖场都加入了网上销售的队伍,牛羊运输与全国各地的300多个运输队达成合作,形成了一条农产品网销产业链。

  在9月8日至10日召开的第九届中国网商大会上,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与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联合发布涉农电子商务研究报告,首次公布农民网商和网店群体情况。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2月底,全国农民网店(含县)总数为131万家,其中2011年新增68.28万家,超过半数;2011年淘宝全网农民网商(自然人)含县注册总数为171万人。在这方面,山东省位居全国前列。

  近3年来,我国农民网商与网店总量规模在不断扩大。数据显示,平均每家农民网店带动1.63位农民成为网商。2009年,注册地在农村(村镇级)的淘宝网店数为30.6万个,农民网商约45万;2010年,网店数增加至38万个,农民网商63万;而到了2011年,村镇级农民网店已有59万个,农民网商群体97万人。

  目前,农村村镇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网购总额加网销总额)为209亿元,交易商品数量达到了1862万件。2009至2011年,农民网销和网购金额大幅增加,且销售额大于采购额,有利于农产品销售和推广,有利于农民增收。

  值得关注的是,农村电商人均月收入集中在2000至5000元之间,而未上网农民收入集中在无收入和1500至2000元之间,说明农村电子商务已在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实际作用。

  调查显示,个体户、企业员工和专业技术人员是主要推动力量,占总数58.3%,说明从事网络销售的大部分还是本身有一定的“闯世界”的经历或背景,真正在家务农转行做网络销售只占不到10%.

  涉农电子商务具有较强自发性,农民自下而上自我改变命运,成为突出特点。有26.22%农民反映从事电子商务是为了尝试创业。涉农网销起步投资90%在1万以内,92.37%为家庭存款,解决农民工就业尤其是在家就业,电子商务是一个非常有效而又门槛不高的途径之一。

  该报告同时指出,有23.5%农民网商认为从事电子商务最大的因素是物流交通制约,20.94%农民网商反映提高销售量困难,20%的人认为缺少开店知识,另有13.92%反映不会设计网店,11.7%反映组织货源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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