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被寄予厚望 法律地位亟待确认

   2013-02-27 中国经济时报16060
核心提示:  家庭农场法定身份亟待确认    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培育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安徽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
  家庭农场“法定身份”亟待确认
  
  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培育发展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安徽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并将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家庭农场概念后,不少地方符合条件的一家家“准农场”排队等待身份认定。

  
  家庭农场被寄予厚望
  
  在安徽省郎溪县飞鲤镇塘埂村口,“家庭农场”经营户王文桃从大棚基地出来,到塘边喂鹅。王文桃通过租赁、承包的方式,获得了500亩地经营家庭农场,主营秧苗培育,兼营养殖。规模经营后,农场年收入在40万元以上。
  
  同样在安徽省,因为没有“农场牌照”,长丰县罗塘乡梅元村村民陈军正在“打官司”。自2002年开始,他承包了村里2000亩土地种麦子,承包合同期到2017年。但在2013年1月10日上午,他家500亩麦苗被人为破坏,原因是村委换届时,村民反映没有收到2012年承包费。而陈军是因为2012年收成不好,只欠了村委会一小部分承包款,毁苗是因为村委会想收回承包地。目前,该纠纷已经正式立案。
  
  在陈军看来,单纯大田作物种植的自然风险在加大,家庭农场规模不大、获利不高加剧了这种风险。
  
  在农村,土地流转呈加速趋势,在当下规模经营形式中,因工商资本下乡“务农”被套上了套子,以合作社为主的规模经营成效有限。目前,家庭农场正被寄予厚望,扶持家庭农场不仅事关“一号文件”的落实,更事关现代农业的未来。
  
  宿州先行先试
  
  2012年12月20日,宿州市砀山县宣美种鸭场场长滕义宣在养殖场查看种鸭成长状况。他的种鸭场刚刚获得全市首批“家庭农场”授牌,同时授牌的还有其他9家大型家庭农场。
  
  在全国,扶持家庭农场方面,安徽宿州是先行者之一。
  
  “家庭农场是个新生事物,如何培育家庭农场没有现成的政策可以借鉴,我们结合宿州市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积极探索,制定了《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文件。”宿州市现代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段梅英说,自2012年12月起,全市已经认定家庭农场105家。
  
  《宿州市家庭农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不同产业的大型、中型、小型家庭农场设定了标准,对家庭农场认定程序进行了规范。同时,制定了家庭农场发展的扶持政策,从财政、金融、保险、项目、土地流转、设施用地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扶持措施。按照规划,2013年宿州市家庭农场要发展到900家,规模经营面积60万亩。
  
  “家庭农场应成为未来中国现代农业的经营主体,但目前大量农民因个人素质、资本和市场等限制,不能投身到家庭农场,于是,在实际中我们选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过渡形态,通过生产或营销合作,组织农民与市场对接。”宿州市委书记李宏鸣说,这样也解决了工商资本下乡的出路。
  
  更重要的是,“家庭农场”正在改变目前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记者发现,在安徽,许多家庭农场中的年轻人没有选择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务农,实现农业劳动力的新老交替。“我承包了一万多亩地,儿子农大毕业后,由他管理一部分,也算是子承父业吧。”阜阳市承包大户葛浩新说。
  
  “因一个家庭所能顾及的范围为限,家庭农场的经营可实现规模经营与精细化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收益最大化,避免了规模小而无效、规模大而不精的双重弊病。
  
  ”安徽省农委副巡视员胡桂芳说,由于家庭农场刚刚起步,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目前,安徽正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并将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推动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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