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农户须放弃承包地?

   2019-12-12 7770
核心提示: 再过几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就要到期了,到期后的土地怎么承包?农民的切身利益怎么保障?这些问题成了农户最关心的事儿。但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目

 再过几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就要到期了,到期后的土地怎么承包?农民的切身利益怎么保障?这些问题成了农户最关心的事儿。但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目前全国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约2.88亿,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有3000多万户,他们村里的房子闲着,存在“空心村”现象。其中,相当一部分在城里落户了,但是多数过年过节时还回村里。进城农户的承包地怎么处置?这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农村社会稳定。

  总的讲,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着急,***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维护农民权益,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这是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新闻发布会上讲的话。

  韩长斌说:这次出台的《意见》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他自愿,可以在自愿有偿的情况下,当然要依法,将承包地退还给集体,或者在集体成员内转让他的承包权。他不愿意,就要保留承包权,允许他通过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的方式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对长期弃耕抛荒承包地的,《意见》也有明确的政策。发包方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不能长期撂荒,这是不可以的。在此我想再强调一下,对进城农户是否放弃承包地,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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