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43个试点养猪场全亏 获赔410万元

   2014-05-19 北京日报580
核心提示:  昨天,本市143个养殖场因养猪亏本而获得了保险公司410万元的赔偿。去年5月,本市试点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大型养猪场提供5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一年间,生猪价格连连
   昨天,本市143个养殖场因养猪亏本而获得了保险公司410万元的赔偿。去年5月,本市试点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大型养猪场提供5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一年间,生猪价格连连下跌,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做出赔付。
 
  去年5月,本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开办生猪价格指数保险,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顺义区等区县的143户专业化大型养殖场签下为期一年的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为这些养殖场的41万头生猪提供5亿元的价格风险保障。
 
  据了解,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是以生猪为保险标的,以生猪价格指数为保险责任的一种保险,在保险期间内生猪平均价格指数低于保险责任约定价格指数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赔偿。
 
  北京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猪粮比”为参照系。“猪粮比”是指生猪出场价格与玉米批发价格的比值,即卖一斤生猪可以买几斤玉米。我国目前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为“猪粮比”6∶1,低于6:1时养殖户亏损。北京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猪粮比”为参照,国家发改委每周发布一次“猪粮比”。在保险期内,如果平均“猪粮比”低于6:1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给予养殖户赔偿。
 
  按照约定的生猪出栏体重和玉米价格,北京市生猪价格指数保险金额每头为1200元,保险费率1%,每头保险费12元。生猪价格指数保险纳入北京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范围。各级财政累计补贴保费80%,生猪养殖户承担保费的20%。依据目前补贴政策,符合投保规模的养殖户投保每头生猪只需承担2.4元。
 
  按照保险公司与生猪养殖户签订的生猪价格保险合同的约定,当保险期间内的猪粮比平均值跌破6:1的盈亏平衡点后,对由此造成的价格损失进行赔偿。按此约定,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4月30日,此次北京生猪价格保险产品保险期间内平均猪粮比为5.95:1,已低于盈亏平衡点,保险公司对于承保的143户专业化大型生猪养殖场,共赔付410万元,补偿其在一年养殖区间遭受的成本损失。
 
  此次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按时赔付,不仅确保了养殖大户的积极性、稳定了生猪市场、保障了市场供应,也为本市逐步建立市场机制下成熟的农产品市场,提供了有别于期货、订单农业等化解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解决手段,把支农惠农政策落在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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